全国第五全省第一!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“贵州改革奖”
全国第五全省第一!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“贵州改革奖”
全国第五全省第一!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“贵州改革奖”
记者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局获悉(huòxī),日前(rìqián),2024年度“贵州改革奖(jiǎng)”评选表彰活动已完成初评工作,经资格审查和专家书面评审(píngshěn),共评选出30个改革试点入围“优秀改革试点”现场评选环节。其中,黔东南州探索建立沅江(清水江、㵲阳河)柳江(都柳江)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试点成功入围。
黔东南州探索建立沅江(清水江、㵲阳河)柳江(都柳江)流域横向生态保护(bǎohù)补偿(bǔcháng)机制改革试点,突出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,形成了导向明确、权责明晰、规范有序、保障(bǎozhàng)有力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,具有覆盖范围(fùgàifànwéi)广、考核目标高、补偿标准严、实施有保障等特点,黔东南州也成为(chéngwéi)我省市州(shìzhōu)层面首个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机制的市州。
㵲阳河水天一色,相映成趣。(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(jú) 供图)
覆盖(fùgài)范围广。突出“三水(sānshuǐ)”统筹,以水质补偿为主,兼顾水量补偿,覆盖了清水江、㵲阳河、洪州河、巴拉河、亮江、六洞(liùdòng)河、抬拉河、都柳江等干流和重要支流,设置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共18个,覆盖全州16个县(xiàn)(市)。
考核目标高。18个补偿(bǔcháng)考核断面中,17个断面水质补偿考核目标为(wèi)Ⅱ类、1个断面水质补偿考核目标为Ⅲ类,且17个断面已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,基础能力保障强(qiáng)。
补偿标准严。建立了差异化、阶梯式的双向补偿标准,当生态补偿水质(shuǐzhì)监测断面月均水质类别每(měi)优于目标水质1次,则(zé)下游县(市)补偿上游县(市)100万元。为保护全州好水(hǎoshuǐ),建立了差异化补偿标准,即:水质类别为Ⅳ类,按照100万元/次计算(jìsuàn);Ⅴ类按照200万元/次计算;劣Ⅴ类按照300万元/次计算。
实施有保障。突出分工协调,实现监测核算、补偿兑现、资金使用、绩效管理(guǎnlǐ)等环节的闭环,保障补偿办法(bànfǎ)落实。完成首轮流域横向保护补偿资金清算共计3300万元(wànyuán)。
通过创新健全水生态(shēngtài)保护机制,2024年,黔东南州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%,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第5位,较上年同期提升(tíshēng)4个位次,持续保持全省第1位,㵲阳河(hé)成功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,㵲阳河、清水江荣获省级(shěngjí)“美丽幸福河湖”称号,实现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、人和,河湖水生态健康全面(quánmiàn)提升,助力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(fāzhǎn)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瑶(wángyáo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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