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视机械臂、仿生熊猫……AI摇身一变成电影“创作合伙人”
影视机械臂、仿生熊猫……AI摇身一变成电影“创作合伙人”
影视机械臂、仿生熊猫……AI摇身一变成电影“创作合伙人”上班路上,点开(diǎnkāi)车来了(le)查看车辆信息,却跳转到某电商购物平台;闲暇时间,点开微博刷(wēibóshuā)新闻,却跳转到某外卖平台;点开得物购物时,却跳转到某社交视频平台……
近期,多家社交平台上(shàng)出现(chūxiàn)了“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”的吐槽贴。记者调查发现(fāxiàn),部分APP将传感器(chuángǎnqì)灵敏度调至极致,用户步行时轻微晃动或坐下时调整姿势都会触发跳转,“被迫”进入电商页面或下载陌生应用。
跳转至付款界面,误触屏幕即遭扫脸支付(zhīfù)
记者(jìzhě)测试发现,大量APP都有诸如此类的情况。为模拟用户(yònghù)日常生活(rìchángshēnghuó)情况,记者一边步行一边打开“车来了”APP,立马跳出开屏广告,下方配有“扭动或点击跳转(tiàozhuǎn)至详情页或第三方应用”的字样,右上角配有“跳过3”,即3秒后可跳过。几乎每次打开都会被直接跳转,甚至当记者坐在座位上打开时,大多数情况下仍是(shì)被跳转。
记者经测试发现(fāxiàn),此类跳转(tiàozhuǎn)广告一般跳转到电商购物类APP较多,短视频及其他类型APP次之(cìzhī),部分APP的关闭按钮隐蔽难寻。同时,知名APP跳转广告出现频率较低,而一些APP则频繁出现。
据网友王图图(化名)爆料,某次她(tā)打开美图秀秀APP后,即跳转到某电商平台88vip付款界面,由于(yóuyú)一时没注意点了(le)一下屏幕,因为此前扫脸支付的设置,直接就显示已经付款。
记者咨询(zīxún)其官方客服后得知,88vip在(zài)30天内只能退一次,超过3次退卡后将无法继续开通88vip。
法治网(wǎng)记者实测发现,这种扫脸支付(zhīfù)误触(wùchù)的情况确实(quèshí)存在。记者尝试按照王图图爆料的情况进行试验,同样捕捉到了摇一摇广告跳转至某电商平台88vip的情况,如果着急返回上一个App或一时不注意都可能会误触支付,尤其是设定人脸支付的用户。
网友: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跳转(tiàozhuǎn)到购物APP一万次”
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,扫脸支付相关的(de)问题高(gāo)达几千条投诉,其中不乏有此类误触情况。那么,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消费者(xiāofèizhě)应如何维权?又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?
对此,《法治日报》专家库成员(chéngyuán)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分析指出,首先,从法律上来说,合同成立需双方具有真实意思表示。若(ruò)跳转付款界面的(de)设计存在误导性(如默认(mòrèn)勾选、无显著取消选项),且扫脸支付未经二次确认,可能(kěnéng)存在消费者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,其合同效力存疑。其次,依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,平台需全面(quánmiàn)、真实、准确披露商品/服务信息。若跳转界面未明确(míngquè)提示付款性质(如未标注“立即支付”等字样),或存在技术性强制跳转,可能构成未履行告知义务(yìwù)。
马丽红律师提醒,消费者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需保存跳转过程录屏、付款前后界面截图等证据(zhèngjù),证明平台(píngtái)界面设计(jièmiànshèjì)存在诱导性。若证明平台故意利用用户习惯(如扫脸支付快捷性)削弱其自主选择权,可(kě)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(mínfǎdiǎn)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主张合同无效。建议消费者可先向平台投诉或向消协举报,若协商未果(wèiguǒ)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事实上,此类(cǐlèi)摇一摇跳转(tiàozhuǎn)广告并不少见,社交媒体上,网友们对此多有讨论——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(shǒujī)跳转到购物APP一万次”“新型技术霸凌”“谁懂,我奶奶的手机上有一群莫名其妙的APP”“摇一摇广告太烦了”“干什么都(dōu)能跳转到XX”……
平台缘何(yuánhé)痴迷“摇一摇”跳转?知情人士:提高曝光度
记者注意到,此前(cǐqián)一个名为打工仔小张的(de)博主,曾发视频专门吐槽摇一摇跳转广告,“刚过完国庆,又到了打开什么软件都会跳转到某电商平台的季节,打开微博,听个音乐,刷个视频,任何(rènhé)你能想(xiǎng)(xiǎng)象的软件,它都会跳转到某电商平台,关键是(shì)我并没有想打开它,我想买东西我自己会打开,我不会因为跳转到它才想起来买东西,这个推广费没必要。”
记者调查发现(fāxiàn),大多数人(rén)被跳转后并不会停留,下单的(de)概率更是少之又少。网友(wǎngyǒu)王图图坦言,“我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回到之前的APP,而且感觉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你进去购物,就是增加跳转APP的点击量”。
既然下单的人少之又少,那“摇一摇(yáoyīyáo)”跳转的这类广告宣传为什么会被各大平台企业广泛使用?为此花费的推广(tuīguǎng)费有必要吗?
对此,某企业前运营从业者李丽(化名)透露,“‘摇一摇’的投放成本很低,微薄的成本就可以提高(tígāo)曝光,1000个人(gèrén)用软件(ruǎnjiàn)就有1000个人看见你,哪怕100人停留了3分钟,10个人愿意买单对我来说都是好事。提高曝光是第一步(dìyībù),什么内容让人愿意停留是第二步。看得见才买得着,单纯做线下靠口碑靠产品(chǎnpǐn)可以做得不错,但是线上就需要全方位(quánfāngwèi)曝光。”
对于相关曝光率与转化率的关系,李丽认为,商家选择这种(zhèzhǒng)转化率不高(bùgāo)的推广模式,就是希望通过强密度推广刷“存在感”,曝光多(duō)了,看的人多了,下单的几率才会变大。
当记者问及商家是否会考虑此举(cǐjǔ)会增加受众的厌恶(yànwù)情绪,李丽回应称(chēng),“这个不重要,就算举报,大不了就选择关掉呗。有弊端,但可以忽略不计。”
“手机(shǒujī)晃动即同意”?律师:或涉多重违法!
针对企业为了提高曝光量,在众多APP投放大量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(guǎnggào)的行为,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谢永江教授表示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,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诚实信用,公平竞争。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(bùdé)影响用户正常使用(shǐyòng)网络(wǎngluò)。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,应当显著(xiǎnzhù)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(quèbǎo)一键关闭,不得有设置障碍等行为。
“‘摇一摇’跳转(tiàozhuǎn)广告往往让用户难以避免误触,且关闭(guānbì)流程繁琐,难以实现一键关闭,反复弹出,不符合规定,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手机和(hé)网络。”谢永江说。
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“摇一摇(yáoyīyáo)”跳转相关词汇,相关投诉达上百条(bǎitiáo)。
今年4月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(fābù)《关于侵害用户权益(quányì)行为(xíngwéi)的APP(SDK)通报》显示,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,共发现52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,所涉问题包括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、信息窗口(chuāngkǒu)无法关闭、信息窗口“乱跳转”等。
法治(fǎzhì)网记者注意到,一些APP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往往还会标有文字提示——“手机晃动即同意”。当真可以如此(rúcǐ)默认吗?
对此,马丽红律师表示,手机晃动通常并没有用户(yònghù)自主意识的参与,并不能直接(zhíjiē)代表(dàibiǎo)用户同意跳转。根据消费者(xiāofèizhě)权益保护法(bǎohùfǎ)的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“摇一摇”跳转将用户无意识的物理动作(如步行晃动)曲解为“同意”,属于变相强制跳转,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,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“最小必要原则”,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(yīngdāng)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不得(bùdé)通过误导、欺诈(qīzhà)、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。

上班路上,点开(diǎnkāi)车来了(le)查看车辆信息,却跳转到某电商购物平台;闲暇时间,点开微博刷(wēibóshuā)新闻,却跳转到某外卖平台;点开得物购物时,却跳转到某社交视频平台……
近期,多家社交平台上(shàng)出现(chūxiàn)了“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”的吐槽贴。记者调查发现(fāxiàn),部分APP将传感器(chuángǎnqì)灵敏度调至极致,用户步行时轻微晃动或坐下时调整姿势都会触发跳转,“被迫”进入电商页面或下载陌生应用。

跳转至付款界面,误触屏幕即遭扫脸支付(zhīfù)
记者(jìzhě)测试发现,大量APP都有诸如此类的情况。为模拟用户(yònghù)日常生活(rìchángshēnghuó)情况,记者一边步行一边打开“车来了”APP,立马跳出开屏广告,下方配有“扭动或点击跳转(tiàozhuǎn)至详情页或第三方应用”的字样,右上角配有“跳过3”,即3秒后可跳过。几乎每次打开都会被直接跳转,甚至当记者坐在座位上打开时,大多数情况下仍是(shì)被跳转。
记者经测试发现(fāxiàn),此类跳转(tiàozhuǎn)广告一般跳转到电商购物类APP较多,短视频及其他类型APP次之(cìzhī),部分APP的关闭按钮隐蔽难寻。同时,知名APP跳转广告出现频率较低,而一些APP则频繁出现。
据网友王图图(化名)爆料,某次她(tā)打开美图秀秀APP后,即跳转到某电商平台88vip付款界面,由于(yóuyú)一时没注意点了(le)一下屏幕,因为此前扫脸支付的设置,直接就显示已经付款。

记者咨询(zīxún)其官方客服后得知,88vip在(zài)30天内只能退一次,超过3次退卡后将无法继续开通88vip。
法治网(wǎng)记者实测发现,这种扫脸支付(zhīfù)误触(wùchù)的情况确实(quèshí)存在。记者尝试按照王图图爆料的情况进行试验,同样捕捉到了摇一摇广告跳转至某电商平台88vip的情况,如果着急返回上一个App或一时不注意都可能会误触支付,尤其是设定人脸支付的用户。
网友: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跳转(tiàozhuǎn)到购物APP一万次”

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,扫脸支付相关的(de)问题高(gāo)达几千条投诉,其中不乏有此类误触情况。那么,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消费者(xiāofèizhě)应如何维权?又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?
对此,《法治日报》专家库成员(chéngyuán)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分析指出,首先,从法律上来说,合同成立需双方具有真实意思表示。若(ruò)跳转付款界面的(de)设计存在误导性(如默认(mòrèn)勾选、无显著取消选项),且扫脸支付未经二次确认,可能(kěnéng)存在消费者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,其合同效力存疑。其次,依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,平台需全面(quánmiàn)、真实、准确披露商品/服务信息。若跳转界面未明确(míngquè)提示付款性质(如未标注“立即支付”等字样),或存在技术性强制跳转,可能构成未履行告知义务(yìwù)。
马丽红律师提醒,消费者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需保存跳转过程录屏、付款前后界面截图等证据(zhèngjù),证明平台(píngtái)界面设计(jièmiànshèjì)存在诱导性。若证明平台故意利用用户习惯(如扫脸支付快捷性)削弱其自主选择权,可(kě)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(mínfǎdiǎn)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主张合同无效。建议消费者可先向平台投诉或向消协举报,若协商未果(wèiguǒ)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事实上,此类(cǐlèi)摇一摇跳转(tiàozhuǎn)广告并不少见,社交媒体上,网友们对此多有讨论——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(shǒujī)跳转到购物APP一万次”“新型技术霸凌”“谁懂,我奶奶的手机上有一群莫名其妙的APP”“摇一摇广告太烦了”“干什么都(dōu)能跳转到XX”……
平台缘何(yuánhé)痴迷“摇一摇”跳转?知情人士:提高曝光度

记者注意到,此前(cǐqián)一个名为打工仔小张的(de)博主,曾发视频专门吐槽摇一摇跳转广告,“刚过完国庆,又到了打开什么软件都会跳转到某电商平台的季节,打开微博,听个音乐,刷个视频,任何(rènhé)你能想(xiǎng)(xiǎng)象的软件,它都会跳转到某电商平台,关键是(shì)我并没有想打开它,我想买东西我自己会打开,我不会因为跳转到它才想起来买东西,这个推广费没必要。”
记者调查发现(fāxiàn),大多数人(rén)被跳转后并不会停留,下单的(de)概率更是少之又少。网友(wǎngyǒu)王图图坦言,“我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回到之前的APP,而且感觉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你进去购物,就是增加跳转APP的点击量”。
既然下单的人少之又少,那“摇一摇(yáoyīyáo)”跳转的这类广告宣传为什么会被各大平台企业广泛使用?为此花费的推广(tuīguǎng)费有必要吗?
对此,某企业前运营从业者李丽(化名)透露,“‘摇一摇’的投放成本很低,微薄的成本就可以提高(tígāo)曝光,1000个人(gèrén)用软件(ruǎnjiàn)就有1000个人看见你,哪怕100人停留了3分钟,10个人愿意买单对我来说都是好事。提高曝光是第一步(dìyībù),什么内容让人愿意停留是第二步。看得见才买得着,单纯做线下靠口碑靠产品(chǎnpǐn)可以做得不错,但是线上就需要全方位(quánfāngwèi)曝光。”
对于相关曝光率与转化率的关系,李丽认为,商家选择这种(zhèzhǒng)转化率不高(bùgāo)的推广模式,就是希望通过强密度推广刷“存在感”,曝光多(duō)了,看的人多了,下单的几率才会变大。
当记者问及商家是否会考虑此举(cǐjǔ)会增加受众的厌恶(yànwù)情绪,李丽回应称(chēng),“这个不重要,就算举报,大不了就选择关掉呗。有弊端,但可以忽略不计。”
“手机(shǒujī)晃动即同意”?律师:或涉多重违法!
针对企业为了提高曝光量,在众多APP投放大量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(guǎnggào)的行为,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谢永江教授表示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,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诚实信用,公平竞争。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(bùdé)影响用户正常使用(shǐyòng)网络(wǎngluò)。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,应当显著(xiǎnzhù)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(quèbǎo)一键关闭,不得有设置障碍等行为。
“‘摇一摇’跳转(tiàozhuǎn)广告往往让用户难以避免误触,且关闭(guānbì)流程繁琐,难以实现一键关闭,反复弹出,不符合规定,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手机和(hé)网络。”谢永江说。
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“摇一摇(yáoyīyáo)”跳转相关词汇,相关投诉达上百条(bǎitiáo)。


今年4月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(fābù)《关于侵害用户权益(quányì)行为(xíngwéi)的APP(SDK)通报》显示,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,共发现52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,所涉问题包括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、信息窗口(chuāngkǒu)无法关闭、信息窗口“乱跳转”等。
法治(fǎzhì)网记者注意到,一些APP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往往还会标有文字提示——“手机晃动即同意”。当真可以如此(rúcǐ)默认吗?
对此,马丽红律师表示,手机晃动通常并没有用户(yònghù)自主意识的参与,并不能直接(zhíjiē)代表(dàibiǎo)用户同意跳转。根据消费者(xiāofèizhě)权益保护法(bǎohùfǎ)的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“摇一摇”跳转将用户无意识的物理动作(如步行晃动)曲解为“同意”,属于变相强制跳转,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,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“最小必要原则”,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(yīngdāng)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不得(bùdé)通过误导、欺诈(qīzhà)、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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